(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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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| 
 甬银保监罚决字〔2022〕33号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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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| 
 个人名称  | 
 --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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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单位  | 
 名称  | 
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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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主要负责人姓名  | 
 文志军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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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  | 
 房地产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严,未按工程实际进度发放开发贷款,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,贷前调查不尽职、贷款资金被挪用,保险代理业务管理不规范,监管统计数据不准确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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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行政处罚依据 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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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行政处罚决定  | 
 罚款人民币260万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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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| 
 宁波银保监局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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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| 
 2022年4月21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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